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惠州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惠州将于2023年底前,在各县区建成30个驿站并投入运营,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就业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将就业领域的惠企稳岗政策送到企业“厂门口”。
目标:左手知求职,右手知用工
驿站建成后,将发挥哪些作用?《方案》指出,通过驿站建设,对标对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要求,搭建起市、县区、镇街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架构,从而进一步健全惠州市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在求职者方面,驿站还可以帮助人社部门进一步摸清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情况,掌握有就业意愿人员的求职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实现送就业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圈、进镇村。
在用工企业方面,驿站将建立网格内用工主体分布图,登记网格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布及用工分布,收集各类用工主体发布的灵活用工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分析区域内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双方需求,惠州市三人行人力资源公司有针对性开展岗位推荐。
此外,驿站将初步建立网格内企业用工信息库,完成网络内用工企业基本信息收集;与重点用工企业建立起联系制度,提供“一企一策”的用工保障;宣传最新的稳企稳岗优惠政策,协助符合惠企政策申领条件的企业申领有关补贴补助。
运营:坚持公益性质,严禁收费行为
根据《方案》,各县区人社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30个就业驿站分别为惠城区8个、仲恺高新区6个、惠阳区5个、大亚湾经济开发区4个、博罗县3个、惠东县2个、龙门县2个。
在建设方面,驿站建设按统一标准,统一命名规则,统一外立面、服务台及背景墙的装修风格,统一使用省规定的场所标识,门口悬挂省统一规格的牌匾,提升驿站辨识度,服务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
在人员配备方面,驿站设站长1名,各县区就业部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个驿站的日常监管。每个驿站由负责运营的第三方机构根据驿站的服务效能和目标任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服务工作。驿站工作人员将实行淘汰机制,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在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坚持公益性质,严禁各类收费行为,杜绝虚假信息。驿站的管理也将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驿站工作人员应当主动走村串户、走进社区、联系企业,详细登记信息,做到“点对点”精准服务。同时,公布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驿站还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灵活开展阶段性考评,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考核。同时,对全市驿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建立星级服务驿站评价和奖惩机制,打造品牌驿站。
驿站还将搭建信息平台,开发“惠州就业驿站管理系统”及“惠州就业”小程序,逐步统一业务服务信息系统,提升驿站服务信息化水平,登记求职需求、归集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等,做到市级归集、多点联动、统一发布。